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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对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商标字号侵权诉讼的声明
来源:同仁堂  时间:2021-08-13

“同仁堂”是拥有350余年历史的中医药老字号,是极具代表性的中华中医药民族品牌,一脉相承,源远流长,享誉海内外。“同仁堂”商标是国内第一个驰名商标,是中国“首批马德里商标注册”的国际商标。多年来,中国北京同仁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同仁堂集团)在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支持与厚爱下,传承精华,守正创新,致力于中医药事业高质量发展和全民健康服务,将中华老字号发扬光大。同仁堂集团是“同仁堂”字号的唯一合法承继者,是“同仁堂”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。任何未经许可擅自对同仁堂商标字号的使用、仿冒、混淆等行为,均构成侵权和不正当竞争。

天津同仁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天津同仁堂)与同仁堂集团不具有同源关系,不是同仁堂集团的子企业或分支机构,也不具有任何关联关系。天津同仁堂未经许可擅自使用与同仁堂集团“同仁堂”文字和“同仁堂”注册商标高度近似的侵权标识,并通过企业名称文字突出使用、虚假宣传等方式引起混淆,侵害了同仁堂集团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,并构成不正当竞争,同仁堂集团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责任,维护自身权益,目前已向法院提起诉讼。在此,同仁堂集团也正告其他侵权主体,请立即停止违法行为,正当经营,以免讼累。

老字号承载着深厚的民族记忆和文化传承,作为民族文化瑰宝,老字号知识产权和品牌声誉应受到更多保护。同仁堂集团作为老字号企业和中医药文化传承人,将更加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为创造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的良好环境贡献力量,愿同各界一道,为保护老字号品牌、擦亮金字招牌不遗余力!

 

中国北京同仁堂(集团)有限责任公司

2021年8月13日